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的特业从业

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建发[2001]118

各市建委(局)、各有关单位:

省厅对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等15个专业6000多家企事业单位实行计算机管理,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全面核查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或审批的企事业单位资质。现将资质管理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质信息编码

资质信息编码是取得资质单位的注册标识代码。省厅参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编制了《辽宁省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资质信息编码规则》(见附件)。该编码体现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区、行业、专业和级别特点,并且保证了全省的唯一性。凡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或审批的企事业单位资质均按此编码执行,使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的各项资质信息编码规范化。

二、专业人员

(一)身份证

企事业单位申报资质时,对专业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身份证号码。不填报或填报不准确的不作为资质条件。

(二)重复申报问题

1、专业人员只能在一个单位充任资质条件。同一人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单位(含独立法人的集团母、子公司)任职的,该人员均不计入资质条件。

2、除下述规定以外,专业人员跨行业一律不允许重复申报:

(1)建筑业企业与勘察设计单位

对于建筑业企业申报装饰装修、幕墙、消防、环保、系统集成(电子工程)等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兼作两者资质条件。

(2)建筑业企业与试验室

对于建筑业企业开办的内部试验室,专业人员可兼作建筑业企业和试验室两者的资质条件。

(3)建设监理单位与招投标中介机构

对于建设监理单位与招投标中介机构,除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外,其它经济管理人员可兼作两者资质条件。

(4)建设监理单位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对于建设监理单位开办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除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外,其它经济管理人员可兼作两者资质条件。

(5)勘察设计单位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对于勘察设计单位开办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除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外,其它经济管理人员可兼作两者资质条件。

(6)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与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

对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申办(或已取得)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可兼作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资质条件。

3、专业人员归属不清的问题

对于专业人员归属问题出现争议时,应由当事人双方到人事仲裁部门解决。专业人员归属问题未解决的均不计入资质条件。

三、身份验证

1、执业资格注册人员

省厅执业资格注册数据库存储了全省所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对于企事业单位资质申报的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必须通过省厅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数据库的查验。未通过查验的不计入资质条件。

2、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

省厅项目经理数据库储存了所有由省厅审批发证的项目经理人员数据。对于建筑业企业申报的项目经理,如果是由省厅审批发证的,必须通过该数据库进行身份确认;对于非省厅发证的人员,必须通过核对证件进行身份认证。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省建设厅。

 

200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