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大局 抓住龙头
大力推进全行业建筑安全达标进程
葫芦岛市建设委员会
(2001年2月)
我市是1989年新组建的地级市。建市10年来,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建规模逐年增大,建筑施工面积年均达到175.8万平方米,建安企业(含预制件加工企业)达150多家,从业人员近5万人。自“九五”安全达标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九五”安全达标为龙头,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根治本,建筑安全工作在全省同行业保持领先水平。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100%,一、二级施工企业安全达标优良率达65%以上,三级以下施工企业安全达标优良率达55%以上。1999年,我市荣获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我市连续4年在全省建筑安全大检查中名列前茅,受到省建设厅的通报表扬。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建立机构和网络,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完善了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从我市建筑市场的实际出发,于1997年3月组建了葫芦岛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落实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同时,全市三级以上建筑安装企业都设立了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施工现场都配备了专职安全员,等级外施工队伍设有专职安全员。从而,完善了以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为龙头,以各县(市)区城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以各施工现场为落脚点的全方位安全管理网络。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建立了全市中级安全员人才库,输入微机推荐使用,保护了安全生产管理的中坚力量;建立了全市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为综合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大氛围
在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网络基础上,我们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内业管理标准化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所负责的各个项目都建立健全了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并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政绩考核挂钩。在市政府每年召开的全市建筑安全工作会议上,市建委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城建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签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兑现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奖金,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奖金由市财政拨付,并且公开处罚未达到责任状标准要求的施工企业,提高了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意识,并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在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上,我们将《施工安全许可证》和《拆除工程安全许可证》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了开工前的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的实施,把安全监督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一改过去施工现场逃避监督为主动要求接受监督。同时,我们强化了综合整治。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会同市建委企业处、招投标办等部门把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认证、工程招投标与安全生产好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行使一票否决权,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在内业管理标准化制度上,全市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安全内业资料,统一安全防护用品,统一用电配电箱。同时,我们全面贯彻执行新标准,推进全行业达标进程。邀请专家讲课,分期分批地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办培训班,将新标准印发到每个施工单位。“九五”安全达标期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重点培训了安全管理干部、专(兼)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人员2200人次,为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在安监队伍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上,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几项规定》,建立了公示板,公开了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安监人员进行跟踪考察,并与当月奖金挂钩,建立了廉政食堂。安监员下现场佩带胸卡,接受施工单位监督,中午回本单位食堂就餐,未发生在受检单位吃、拿、卡、要现象。廉政建设的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安监人员做到了依法行政,不徇私情,对违章现场的事敢抓敢管。
在社会监督上,一是聘请了10名社会监督员,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施工安全监督电话,凡是有关建筑安全的人和事都可以投诉,把建筑安全工作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中,扩大了群防群治的范围。二是为了防止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流入施工现场,我们会同工商、技术监督部门一起打击不法商贩,为施工现场把好防护关,从而提高了安全监督的震慑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建筑安全的大氛围,提高了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树立了安监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建筑安全执法队伍作风正、敢碰硬、管得严、落得实。
三、依法行政、严管重罚,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依据《建筑法》和部颁标准等管理法规,市建委明确了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的执法职能。经市法制办审批后,明确了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的执法主体资格,并通过葫芦岛日报向全社会公布。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重点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舆论的四种手段,加大监管的力度。在行政上,综合全市建筑项目分布情况,各县(市)、区的施工现场由各县(市)、区城建局负责日常监管,城区内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直接监管,市里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市性大规模拉网式的联合大检查,每年度精心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并以月促年,常抓不懈。专门进行雨季检查、拆除工程检查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专项检查;在经济上,对违规的施工企业实行重罚;在法律上,严格执法,对全市重点工程和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现场建立了巡回检查制度,实施“红灯管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工,限期整改,该查封的查封;在舆论上,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据统计,“九五”安全达标期间,累计检查施工现场1366次,依法查封违章施工现场204个,查出不安全隐患3308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002份,实现重大隐患整改率100%。实施经济处罚4.5万元。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收到了明显成效。“九五”安全达标前后相比,1992年至1996年,平均重伤事故频率是万分之0.96,死亡事故年平均为万分之1.88;“九五”安全达标期间,1997年至2000年平均重伤事故频率降至万分之0.26,死亡事故频率降至万分之0.21,使全行业建筑安全的整体水平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