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监管机制,努力开拓创新 开创我国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司长王素卿在全国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2月20日)

同志们:

一年之际在于春,新春佳节刚过我部就召开了全国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2年工作,研究部署2003年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全国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

会上郑一军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我们注重治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到位,并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上下功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更多更好的建筑产品。对郑部长的讲话精神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

下面我就2002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工作情况和2003年工作重点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02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工作回顾

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突破4万亿元,增长16%左右,巨大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繁多的在建工程都是史无前例的。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广大干部职工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各地、各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所下降,较好地完成了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特别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为拉动经济增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奠定依法行政基础

为了贯彻落实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尽快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法规完善、制度健全、职责到位、监管规范,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年来,建设部起草或出台的主要法规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是全面指导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行政法规,目前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颁发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该部令是进一步完善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基础;颁发了《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该部令为勘察企业建立落实质量责任制和加强勘察质量监管提供了法规依据。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建设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关于规范建设系统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报道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明确了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程序和责任人;颁发了《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出台的技术标准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建设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湖北、河北、山东等省人大相继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法规;我部以办公厅名义转发了《黑龙江省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指导预案》;不少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了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安全监管、文明工地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文件的出台,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云南、江苏、福建、北京、上海、安徽等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抗震防灾法规和地方性技术标准,使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得到加强。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各地更加重视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山东、云南、河北、内蒙、江苏、陕西、吉林、四川等省(区)的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成绩突出,城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得到提高。

一年来,我们重点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保险制度、企业诚信制度等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的一项新制度,目前全国除西藏外全部建立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了施工图审查工作。福建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建设部有关要求制定了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审查内容、审查规则、档案管理、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武汉市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素质高,审查行为规范,对审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并对其中共性问题归纳汇总后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北京市不仅对设计质量低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而且定期抽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理。施工图审查制度开展以来一次审查不合格率明显下降,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得到进一步加强。

工程建设领域保险制度的建立,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一年来,我们重点推进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通过试点在投保方式、保险金费率、保险合同条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深圳市建设局与保险公司一起修订了《工程设计职业责任险》条款,使之更符合设计活动的特点。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建筑意外伤害险投保率高,制度比较完善。这次会议我们起草了《关于建立和积极推进工程保险制度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两个待议文件,发给大家讨论听取意见。

(二)开展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国务院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和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年来我们开展了安全执法大检查、2002年安全月、质量月活动,室内环境治理和勘察质量治理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政府监管的重点。针对目前我国建设规模大、施工任务重、施工中一线作业人员大多是农民工,安全意识较差的状况,在春节前夕,我部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保证了节日和“两会”期间的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部召开了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立即组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重点对施工场塌、塔吊倒塌、高空坠落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由部领导带队组成了5个检查组,对上海、辽宁、河南等10个省市的30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1个建筑施工现场,111个燃气、公交单位和公园、风景名胜区,67片危旧房屋及其改造现场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186处,对查出的严重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检查引起了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促进了有关机构和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建设系统的特点,在全国开展了建设系统“2002年安全月”和“2002年质量月”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大检查。大连市、淄博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向群众宣传、介绍工程质量的有关知识和政策。深圳市检查了266项工程,并公布了检查结果,许多城市还专门开展质量、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室内环境质量问题比较多,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我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和“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并在北京、河北、广东、华东地区进行试点。河北省建立了设备齐全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试验室,去年检测面积达50万㎡,为老百姓提供了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上海市全面开展创造无渗漏住宅工程活动,2002年创造无渗漏住宅300万平方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了提高工程勘察质量,许多省市结合施工图的审查,制定了勘察报告前置性审查的办法,提高了勘察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山东省重视地基基础安全工作,连续二年在全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勘察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初步建立,质量责任得到落实,使全省工程勘察质量明显好转。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由于加强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我国工程质量总体状况稳中有升,特别是国家重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都比较好,一些工程技术质量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量大面广的住宅工程在规划、境、使用功能和施工质量上都有较大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与2001年相比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人员死亡分别下降50%和68.3%,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1.9%。北京、湖北、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但2002年全国伤亡事故绝对值有所上升,全年发生事故1208起,死亡1292人,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四)抓好企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

指导国有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继续深化改革,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的需要,仍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来在指导企业改革和行业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我部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起草了给国务院的《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了中央施工企业深化改革的目标、方向、措施和有关配套政策,以指导施工企业的改革。

继续推进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目前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101号和71号文的实施意见。内蒙古、新疆、青海、江苏、吉林、贵州、湖南、浙江、重庆等省市的实施意见不仅政策优惠,支持力度大,而且操作性强。内蒙、新疆、江苏、广东等省勘察设计单位改革进展较快。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部分别召开了设计院长和设计大师座谈会,重点研究大型建筑院深化改革的措施和突破口,研究发展专业化设计事务所的政策措施,引导建筑设计院改革。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的通知》,我们组织评选出北京建工集团一建装饰公司顾平利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提出修改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的建议,以勘察设计大师和技术能手等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带动促进行业的发展。

一年来我们以“一法二条例”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方向和工作准绳,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和指导企业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和保障了我们工程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对经济发展提出了在近20年内再翻两番的奋斗目标。这一奋斗目标对我们做好工程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在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工程设计咨询业和建筑业一方面面临工程建设的高潮,要承担大量而繁重的工程建设任务;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要与国际著名承包商和设计公司在人才和技术上进行激烈的竞争。面对大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我们要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努力提高我国工程设计咨询业和建筑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速度、高效益地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实现新时期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回顾总结过去的工作,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面对新形势我们深感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指导行业发展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差距,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指导的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行业发展状况,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及时的信息来源,难以把握其发展变化趋势,难以提出前瞻性的政策导向,导致宏观指导和有效监控明显不足;二是十六大明确提出,要保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而建筑业特别是施工企业,大部分还停留在粗放劳务型的状态,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三是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工作的需要,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决策、执行与监督分立,相对集中执法权等改革要求,政府的质量安全监管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需要进一步调整,监管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四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需要继续提高。

三、2003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工作重点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我们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对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做好2003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这个部署,2003年工程质量安全和行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要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与执法;以技术进步为动力,促进建筑业质量效益全面发展;以深化企业改革为主线,促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和行业整体素质而努力。为此,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这次会上,我们印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工程质量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提出了今年质量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要点。2003年质量工作的重点是:加强两项基础工作,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法,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

1、加强两项基础工作。两项基础工作是指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企业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在设计阶段的质量责任是谁设计谁负责,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责任是谁施工谁负责,因此,保证质量要从企业做起。我们要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IS09000贯标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一套符合工程建设特点和中国国情的,规范工程建设关键环节、主要工序和责任到人的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以国家标准的形式颁发执行,重要环节定为强制性标准。这一体系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低标准,凡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企业不准进入市场。届时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重点是企业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以及该体系是否正常运转。

科学宏观的工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决策的基础,也是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职能。今年我们要启动这项工作,一方面收集国内外资料,加强理论研究;另一方面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调研,提出我国工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勘察设计与建筑业统计管理工作,以行业统计工作为基础开展行业发展研究,为指导工程质量工作、安全工作和企业改革提供依据。

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但也是提高企业质量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的基础,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早日建立健全这两个体系。

2、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二项制度是指施工图审查制度、一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工程保险制度。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切实把设计错误和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前,为此:一是要尽快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以部令发布,以统一审查内容和审查深度,规范审查行为,明确审查责任;二是巩固审查成果,扩大审查面,有条件的省市可以开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三是对审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处理,对共性问题加强培训教育,对质量低劣的通报批评,严重违规违法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保证合格建筑产品进入消费市场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各地普遍存在做法不统一、部门协调难等问题。我部将尽快制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指南》,规范竣工验收程序、要求和责任,指导各地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地也要抓紧制定办法推动这一制度的发展。

工程保险是一项用经济手段保障工程质量的制度,不仅可以分散质量事故的风险,而且有利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根据目前的情况,今年重点推行工程设计责任险,研究开发建筑工程内在缺陷险。会后我部将尽快修改完善后印发《关于建立和积极推进工程保险制度工作的意见》,希望各地参照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促进保险制度的建立。

3、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今年各地要把“工程勘察质量”、“住宅通病”和“室内环境质量”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勘察质量监管重点是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转情况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勘察文审查情况。住宅质量监管的重点是有无渗漏、空鼓、开裂,以及水、电安装中的质量通病,开展创住宅工程无质量通病活动,扩大无质量通病住宅的竣工面积。室内环境质量监管的重点是加强检测机构建设,提高室内环境检测覆盖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展重点工作的目标和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地开展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4、强化监督执法。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监管方式,尽可能减少前置性行政审批和实体性监督管理,把监管重点放在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上,将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要将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以及商业保险等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结合起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能。二是要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建立质量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今后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资格,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依托设计院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从设计院中分离出来,逐步将检测机构从监督机构中分离出来,以保证质量监督与检测的公正和公平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和质量监督行为的规范。三是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重立法、轻执法是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普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不少法律法规,只有通过执法才能维护法规的严肃性,才能起到警示和规范作用,否则再好的法规也只能束之高阁。希望各地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对违反建设程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质量低劣,以及发生质量事故的企业和主要责任人,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能放任迁就。四是要研究制定加强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农民住房质量的监督管理办法。要根据各地实际,与有关部门配合,抓紧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充实监管人员,把小城镇建筑工程纳入监督管理范畴,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使城镇化战略得以顺利实施。

(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这次会上,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2003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提出了今年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2003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出台一个法规、建立一个体系、推行二项制度、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努力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1、出台一个法规。作为《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我部将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协调、修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同时加紧修订、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该条例出台后,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使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层楼。

2、建立一个体系。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有效途径。上海市1998年出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这一地方标准的出台对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地可以参照他们的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我部将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为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该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国家标准一样,既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也是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尽快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两套保证体系,是提高我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工作,也是我们行业的一项治本之策,要下决心、花气力坚持抓好,抓出成效。

3、强化、推行两项制度。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制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范涉及安全的行政行为、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重点放在监督企业落实工程项目部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的责任制上,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各地要采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事故比较增幅和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等作为安全生产评价指标,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和监管绩效,建立起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考核制度。对企业安全业绩的年检考核,可根据上述指标进一步完善。二是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意外伤害险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制度,对保障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合法权益,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已经有24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这项工作。今年,我部将颁发《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已经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地区,要加大力度,扩大覆盖面;尚未开展的地区要尽快推行这项制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要大力培育发展中介机构,向企业提供保险和安全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使建筑意外伤害险发挥更大的作用。

4、开展四个专项治理。要继续抓好施工场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倒塌的专项治理。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结合今年的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要把近年来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地区和企业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建设部正在制定四个专项治理的若干规定,颁发后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对于不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发生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与企业资质年检挂钩,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5、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基本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救护知识等,安全培训不得少于15课时,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做好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建设部和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分层次对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分期分批轮训。

安全工作责任重大,特别是在大规模建设时期,更要长抓不懈,确保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与好转。

(三)以深化企业改革为主线,促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外著名工程公司、咨询公司、设计公司纷至沓来,而国内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在体制、机制、运作方式、技术与管理水平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因此,加快企业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步伐,仍是2003年行业发展工作的重点之一。深化企业改革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工作。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已上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转后,指导和推进中央施工企业的改革。我们提出中央施工企业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下放和重组,即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将目前由中央管理的通用型施工队伍成建制地下放地方管理,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制;将继续由中央管理的施工企业总(集团)公司按照优势互补、做大做强、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重组整合,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大型建设集团企业。对下放和重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配套政策放开搞活。这项改革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需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省市和有关企业通力协作。

二是继续抓好大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国办发[1999]101号文确定的改革方向和目标,按照市场需求,加快企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改革:勘察单位要逐步实现技术层与劳务分离,技术层改为岩土工程咨询公司,劳务层改为岩土工程公司、钻探公司等,在工程勘察中形成制约关系,以利于扩大服务范围,促进勘察技术进步和提高勘察质量;专业设计院要加快向工程公司或咨询公司改革的步伐,拓宽服务范围,提高其服务能力;建筑设计院也要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大力推进体育建筑、医院建筑、住宅建筑等有技术特色的设计公司,以及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设计事务所的发展,以专业化设计公司(事务所)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大型建筑院的改革。勘察设计单位在搞好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改革的同时,也要进一步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不断提高企业技术、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

三是放开搞活中小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历史负担少,改革难度小,各地又相继出台了一批扶植政策,因此,近年来改革发展势头良好。希望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引导,立争2-3年内完成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的改企建制。中小型施工企业主要向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发展,成为大型总承包企业不可缺少的社会化协作力量。这类企业的发展对于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安置企业富余人员、扩大就业,具有多重积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在政策支持、市场准入、资质审批等方面,为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设企业集团。我国建设企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工程公司、工程咨询公司和设计公司。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我们行业已经有了近十家上市公司,他们具有较强的融资和跨行业经营能力,2001年有39家企业入选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最近我部颁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这次会上还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试点的初步方案》,从政策上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打破勘察、设计、施工行业经营界限,向全功能工程公司、咨询公司体制发展;鼓励开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鼓励参与投融资活动,掌握工程建设的主动权;鼓励参与国际工程投标,到国外拿项目。对在竞争中做大做强的企业,对那些能够代表我国建筑业先进生产力水平的大企业,政府和行业协会要从政策上消除束缚其发展的障碍,帮助他们解决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改革,要加强指导与协调。尚未出台贯彻国办发101号文件实施意见的省市,要尽快出台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的相关政策。各地要在调查研究、分类指导的基础上,抓一批工程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岩土咨询公司和设计事务所改革典型,总结经验,推进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四)推动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建设,改造和提升建筑业整体素质

依靠技术进步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国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建筑业要继续推广应用10项新技术,各地要建立不同层次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勘察设计业要重点做好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克服错漏碰缺等质量通病。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力口大科技投入,开发形成本企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形成某一领域的技术优势和技术专长,努力提高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质量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建设部将组织专家制定建筑业信息化建设的五年发展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地推进全国各类建筑企业的信息化工作。建设部和各地每年都要有计划的推出几家示范企业,通过推广、交流与学习带动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并促进我国建筑技术的进步。

勘察设计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要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集成化、智能化水平和多种软件技术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应用。实现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数据协同,使技术与管理相结合,在提高技资效益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实现企业生产数据与企业管理数据协同,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

要加强行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以电子政务为平台,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并促进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建设部将尽快建立健全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用于行业统计、企业和执业人士档案记录、信息发布等管理工作;用于记录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市场、质量、安全行为,并与资质管理、年检等紧密挂钩,奖优罚劣,定期上网公布,形成全社会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关注与监督,促使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注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要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抗震技术标准体系。工程建设抗震技术标准是建设部门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的基础。要积极组织开展工程震害的汇总分析工作,支持工程抗震科研创新活动,积极开展相应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要及时将成熟的抗震科技成果纳入技术标准体系,使成熟的抗震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在推广应用时有标准可依;同时也要加强对未列入规范的抗震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在试点工程应用方面的管理。要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修订的进度,通过提高技术标准的水平,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灾能力。

四是加强标准设计推广应用和打击盗版工作。各地要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标准设计,把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及时纳入标准设计,促进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和推广应用。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编制标准设计,更不允许以标准设计的形式编辑“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详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集”等出版发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执法检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于设计单位引用未经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图”的,应予以纠正。要建立健全标准图营销网络,加强管理,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促进标准设计图的推广使用。

同志们,今年我们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抗震减灾和企业改革等各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开创我国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