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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查询

 


附表2-21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

序号 本行业工程设计类型 专业基本配备 备               注
1 建   筑 参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文)         
2 人   防 甲级: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3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各1人,防化专业工程师1人 其余技术人员要求参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但只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
乙级: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各1人,通信专业工程师1人 其余技术人员要求参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但只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

注:1、人防设计类型不设丙级。

    2、防护专业人员是指所学专业为防护专业或从事防护专业设计工作10年以上,并有相应经历的技术人员;防化专业人员是指所学专业为防化专业或从事防化专业设计工作10年以上,并有相应经历年的技术人员。

    3、原建筑设计单位取得建筑行业全行业工程设计资质须达到人防设计类型资质的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无法不少于1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0.8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建设项目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备注
1 建   筑 参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文)    
2 人防(单建式人防工程) 规模和范围不限 中型、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下各类防空专业及队工程和人员、物资掩蔽工程 小型、防护等级五级及以下的人员、物资掩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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