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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为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建设厅厅长 王正刚
(2007年3月2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全国建设工作会以及省“两会”精神,总结2006年建设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任务。李佳副省长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工作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以来,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了加快两大基地建设,构建和谐辽宁,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大业在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取得了重要进展。
近年来,建设系统作为辽宁振兴的主力军,认真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抓稳定、促发展”,团结一心,不懈奋斗,开创了全省城乡建设的新局面。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再接再厉,以棚户区改造、清欠工程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供暖等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强政治建设,夯实振兴基础;以编制五点一线开发规划、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提升城乡功能等为重点,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振兴动力,建设事业取得了更加显著的成就,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为辽宁全面振兴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一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为民,通过一系列强力措施改善了人民生活条件,促进了群众心顺气顺,激发了人民群众投身振兴的热情,坚定了党群一心共谋振兴的信念,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棚户区改造成果辉煌。在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有力领导下,在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下,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全省共拆除棚户房1212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1931.5万平方米,改善了34.5万户、120万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前完成了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全省一号民生工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通过棚户区改造,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改变了城市面貌、优化了土地资源、拉动了经济增长、增加了社会就业、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省委、省政府于2006年12月召开了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阶段性总结大会,对这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这项工作被评为第三季度“省直机关最佳实事”。  
  城市供暖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冬季供暖工作,把供暖作为构建和谐辽宁的重要措施,克服了收费不足、煤价上涨等困难,做到了供暖工作早准备、早安排、早动手。采暖期全省平均收费率达到92%,平均储煤率达到83.4%,分别同比提高6.71%和3.63%,是近10年来收费、储煤率最高的一年。今年全省还建立供暖专项调节资金3.7亿元,确保了城市居民特别是棚改回迁困难家庭温暖过冬。本采暖期全省热源按期开栓率达到100%,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不让一户群众在冬天受冻的目标。
  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成效显著。全省累计清理拖欠工程款89.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9%。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清欠工作全部完成,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清欠比例达到98.47%,圆满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三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任务。在全国清欠工作排位中,我省位列第三,受到了国务院和建设部的表扬。在全力开展清欠收尾工作的同时,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新开工工程拖欠款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逐渐减少,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沈阳市被确立为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大连市推行了工程建设担保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探索了一条可行之路。
  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一年来,全省以创建城乡居民宜居环境为目标,以“绿叶杯”竞赛为手段,以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道路、小区、市容、环卫、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共维修改造小街小巷412万平方米;整治摸黑路457条,安装路灯12625盏;实施内厕开放3720座;整治公共场所641个;整治集贸市场460处;整治无物业管理小区291个;整治施工现场700处,使全省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管理先进集体”称号。阜新、朝阳市被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称号。沈阳市清福陵、清昭陵保护与管理项目、沈阳市浑河综合整治工程、凤城市大梨树村村庄改造项目被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
  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建立。一年来,各地通过土地划拨、减免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建设了大量面向广大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住房。同时,不断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廉租住房需求调查和保障对象档案建立工作。在各地住房建设规划中,普遍对2006-2010年的廉租住房建设的套数和面积做出了具体安排。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扎实开展,为建立我省面向低收入群体的新的住房供应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开展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检查。一年来,全省共受理工程质量投诉634件,同比下降了15.35%。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行为趋于规范,质量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力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6年共发生事故47起,死亡59人,同比下降了3.3%,三级死亡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3.34,同比下降了20.9%,低于建设部的控制指标。
  依法行政有力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市建设主管部门都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全省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大幅度下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起草了《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两次征求群众意见,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订和实施了《“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规划》。完成了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的筹建工作,规范了审批大厅的职责与分工、申报与受理等内容,为行政审批大厅运行做好了准备。出台了《辽宁省建设厅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和《辽宁省建设厅实施建设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对厅发文件进行了网上发布,有力地推动了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在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文明行业创建、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有118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受表彰数量居全省各个行业之首,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历史性的突破。2006年,全省又有5个城市开通了12319服务热线,目前全省开通12319服务热线的城市达到了9个。全省共受理投诉电话10.2万件,处理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了98.6%以上,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经过多年的发展,12319服务热线架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已经成为我省建设系统的服务品牌。组织开展了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等80余项培训,培训2万余人,提高了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60余场,参赛人员2000余人,提高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民心网”交办的举报投诉1336件,较好地解决了一些行业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行业风气不断好转。
  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全省建设系统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包案下访、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专项整治非正常进京上访等多项措施,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信访总量有所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一年来,省委、省政府交办建设厅领导包案38件,结案37件,办结率达到97.4%;息访33件,息访率达到89.2%,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通报表彰。阜新、朝阳等市劝返稳控及时到位,信访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
  (二)注重发展,加快建设,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一年来,全省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硬件环境。同时保持了建设行业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增长,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建筑业做大做强初显成效。2006年全省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768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勘察设计总产值38.5亿元,同比增长13.2%;建筑业增加值411亿元,同比增长10%;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25300元/人,同比增长9%;建筑业实现利税154.4亿元,同比增长37.8%;实现利润64亿元,同比增长16.8%,建筑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各项经济指标均已进入全国前列。大连市作为全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试点城市,2006年建筑业总产值占全省的31%;沈阳市占全省的22%,有力地带动了全省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建筑业500强中,我省鞍钢集团建设总公司等11家企业位列其中。大连金广建设有限公司进入全国建筑业60强行列,实现了零的突破。2006年,预计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已达到4.7%,根据相关统计,可拉动全省其他行业完成产值2879亿元,建筑业已成为拉动我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还有力地推动了就业,2006年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约140万人,其中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约60万人,为每个农民工提供年收入约3万元,惠及了几十万个农村家庭,对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
  房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棚户区改造对全省经济、社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两年来,棚改共投入建设资金上百亿元,有力地拉动了全省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在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全省房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42.2亿元,同比增长30.6%;竣工商品房28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7%;商品房销售面积30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5%;商品房空置面积1336.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8%。认真贯彻国务院宏观调控政策,起草了落实国务院37号文件的六条措施,全省住房价格趋于稳定。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治理整顿力度,房地产交易得到了有效规范。
  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稳步推进。为加快以“五点一线”大开发为核心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编制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纲要;为推动辽宁中部城市群快速发展,编制了《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规划》;为实施省委、省政府开发辽西北战略部署,编制了《辽西城市群发展规划暨锦葫都市区空间协调规划》。这三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合理安排发展空间、调整全省产业布局、实现资源和基础设施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持了辽宁沿海开放、两大基地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成立了辽宁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各市也基本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指导和推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继续开展规划执法检查,共抽查在建工程186处,抽查审批文书112件,抽查规划处罚文书96件,对部分违法建设进行了直接处罚。通过不断强化规划的实施管理,全省违法建设问题逐年减少。
  生态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一年来,以创建节约型园林绿化为目标,城市园林绿化取得明显效果。全省城市共植树造林2197万株;新增绿地面积1378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6%,居全国上游水平。建设厅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阜新、铁岭市迈入了省级园林城市行列。2006年沈阳市成功举办了“2006中国沈阳世界园艺博览会”,在大力改变城市面貌的同时,也使沈阳市在辽宁乃至东北三省的中心城市地位得到迅速提升。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工作,新建了3座污水处理厂。目前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37座,处理能力达到360.74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8%,同比提高0.67个百分点。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监测系统,对污水处理厂实施科学的在线监测、动态管理。该系统成为国内首家省域污水处理数字化监控体系。加强城市节水工作,一年来节水23018万立方米,推广和改造非节水型器具11.88万套,均超额完成计划。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城市建设投资275亿元,同比增长25%;新建城市道路853万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辆9.5标台;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9%,供水普及率达到95%,城市功能不断提升。村镇建设投资130亿元,同比增长16.1%;村镇新建住宅10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3%;村镇人均黑色道路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同比增长1.0平方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省开展了以“六项整治”、“八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确定第一批200个省级村庄整治试点村,完成了村庄整治规划,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工作,涌现出沈阳市尹家乡曙光村等一批先进试点村。编制了《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图集》,免费发放和培训使用人员,受到广大农民和基层工作者的欢迎,这项工作被评为第一季度“省直机关最佳实事”。  
  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推进。一年来,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和行政监管,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的深入开展。全省14个省辖市和44个县(县级市)新建建筑中普遍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率50%和公共建筑节能率50%设计标准。沈阳、大连两市2006年率先在住宅建设中执行节能率65%设计标准,同时在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可喜进展。2006年全省建成节能住宅2442万平方米,占竣工住宅总面积的92%;建成节能公共建筑506万平方米,占竣工公共建筑总面积的85%。在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建设部对我省建设节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表扬。
  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全面启动中心镇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全省100个中心镇新一轮规划修编率达到70%以上;争取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每年2亿元和新农村建设村庄建设规划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20个县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1000个村的规划编制进行了补助;搭建省级融资平台,开展争取小城镇贷款建设项目的筛选和前期项目申报工作,保证了贷款项目的顺利实施。针对不同的地域、经济和历史文化背景,通过科学规划,加大对乡镇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村镇发展走上特色之路。涌现出海城腾鳌、东港前阳等一批工业重镇;海城西柳、灯塔佟二堡等一批商贸重镇;桓仁县、东港大孤山等一批旅游重镇;北宁沟帮子、新民大民屯等一批现代农业加工重镇。新宾永陵镇获东北地区唯一“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海城牛庄镇、瓦房店市复州城镇、东港大孤山镇、新城子石佛寺乡石佛村通过了省级 “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审验收。
  二、当前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总体要求
  (一)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辽宁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全省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一些反映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后劲的指标增幅明显高于全国或东部地区平均增幅。我省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物质基础、产业基础和外部条件,具备了全面振兴的一切要素。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增长的上升时期。国内东、中、西部竞相发展,东部发达地区率先发展的势头强劲,我们既有动力、也有压力,既有挑战、更有机遇。我省处于环渤海和东北亚经济圈的关键地带,作为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东北地区唯一沿海省份,具有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加快发展的潜力巨大。
  省十次党代会提出,当前全省要着力抓好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向成为东部地区发达省份的目标迈进,建设国家沿海经济强省。这三项任务,都与建设工作密不可分,给我们带来了机遇,更带来了挑战。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我们既要充满自信心和责任感,也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要紧紧抓住关注民生、加快发展两大首要任务,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激流勇进,推动建设事业全面和谐发展。
  当前建设工作要着力解决五个主要问题:一要着力发挥建设事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规划对调整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发挥村镇建设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作用。二要着力关注民生为加快和谐辽宁建设服务。继续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到每一个群众;全面完成剩余历史拖欠工程款的清理任务,切实做好清欠收尾工作,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加强供暖和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继续提升城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三要着力加快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开展自身的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供暖体制改革等行业改革,适应新的形势和环境。四要着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精心规划、统筹安排,大力开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深入开展科技应用,提高建设行业科技水平和运行质量。五要着力提高建设队伍素质。加强人才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实现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2007年建设工作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以“抓稳定、促发展”为中心任务,围绕两个强化,暨强化建设事业政策法规研究、强化建设行业市场管理;做好三件实事,暨做好五万米以下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做好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五个突破,暨建筑业做大做强实现突破、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实现突破、供暖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突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突破、科技节能推广实现突破。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200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力抓好5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
  坚持统筹规划。一是各市要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做到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作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建设安置住房的依据。二是抓紧制定改造方案。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城乡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公用设施与环境建设,实现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相结合,与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相结合,达到改善人居条件,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地区城市化水平的目标。
  坚持阳光操作。要继续发扬棚改好的经验作法,从调查摸底、复核、签订拆迁协议,到回迁安置,均要由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做到棚改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把好设计审查关、材料设备关、隐蔽工程关与竣工验收关,加强质量安全检查,继续聘请动迁居民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使棚户区改造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优质工程。  
  完善后续保障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省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印发的《关于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棚户区居民回迁小区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继续建设小户型回迁房,对特困家庭实行廉租制度;棚改新区实行自助式小区管理;要保留部分经营用房,所得资金用于困难群众住房补助,确保回迁居民住得起、住得稳、住得安心。
  继续发扬棚改精神。各级规划、建委、房产、公用、城建等部门要继承与发扬为民务实、创新高效、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的“棚改精神”,凡是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审批事项和各项工作,都要打破常规,密切配合,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抓好五万米以下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
  (二)认真做好五点一线等规划的编制实施
  一是召开《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初稿)》专家论证会,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建设部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论证,作为完善规划的依据。组织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规划专题研究,深化规划内容,形成《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讨论稿)》,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沿海六市政府的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形成《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送审稿)》。召开国际研讨会,吸取专家学者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规划内容,经批准后有效指导沿海地区开发建设。沿海六市要以《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为指导,从全省发展和沿海对外开放战略出发,认真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做好“五点”七个园区的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使开发建设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为适应全省发展形势和各自发展战略需要,各市要稳步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适时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提请规划修编认定,组织规划修编,抓紧规划报批,为各市发展提供指导和依据。三是完善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规范规划管理行为,加强对各市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初步建立全省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系统,开展规划动态监测的试点工作,强化城市规划监督管理的技术手段,提高城市规划效能。
  (三)初步建立供暖保障长效机制
  一是会同财政部门督促各市通过预算内安排一块,非税收入调剂一块,税收减免解决一块等办法,多种渠道筹措城市供热保障资金。二是各级政府用于供暖的财政补贴,要按财政增长比例逐年予以增加,做为城市低保户、长期亏损、倒闭企业职工的采暖补贴。三是全面开展社会捐资救助工作,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困难群体供暖专项补助。四是各市在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时,要一并考虑低收入家庭的供暖保障问题。通过这四项措施,初步建立起供暖保障长效机制,使城市困难群体的冬季采暖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四)努力实现建筑业做大做强新突破
  大力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一是出台“促进辽宁省建筑业发展指导意见”,在申报评优、市场准入、资金融通、整顿秩序、信息服务等方面,为优势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支持和服务。今年力争再扶持1—2家建筑业企业进入全国60强行列。二是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三是大力推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重组和强强联合,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动大建筑企业群体的形成,提高我省企业在省外、国外建筑市场占有率。四是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使农民工最大限度地被劳务企业吸纳就业。
  加大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重点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规范,开展对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和规避招标等行为的专项整治。二是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强制性标准,狠抓投标报价合理低价环节,为建筑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开展企业信用评定工作。将企业信用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相结合,对失信行为进行教育、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等综合惩治。
  建立完善清欠长效机制。今年清欠工作重心要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由集中清理向日常监管转变,逐步走上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解决工程款纠纷的正常轨道。一是推广大连市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和《辽宁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实施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凡不按要求提交担保文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条件具备的,可在全部工程项目上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二是逐步推行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对施工许可发放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以及旧帐未还的新开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科学化水平,对违反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结率保持在93%以上。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争创2项国家鲁班奖工程。二是继续完善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全面推行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考评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管理人员行政许可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出台《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安全事故处理力度。
  整顿规范勘察设计市场。一是改革资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企业自律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为优秀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快勘察设计队伍的结构调整,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三是不断完善全省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要定期进行保险公司的招投标,选择最有利于全省工程设计行业的保险公司和全省工程设计保险的运作模式。四是作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审图机构质量检查工作,加大对违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审图机构的处理力度。
  (五)继续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
  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一是按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继续把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目标管理,遏制投机,控制投资,抑制过度消费。二是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与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管理,满足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各地要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落实住房建设规划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使全部县城与县级市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省里要制定城市困难家庭住房保障与廉租住房办法,探索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新途径。今年全省要取得廉租房建设的新进展,实现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突破。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一是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重点防范和制止各种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变相囤积房源行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哄抬房价、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二是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六)大力提升城市功能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城乡环境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要继续以城市居民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村容镇貌等为重点,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标准及责任单位,城乡联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大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质量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
  努力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一是继续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按照勤俭节约、因地制宜、科技兴绿、生态环保的方针,引导城市绿化从扩张型、粗放型向集约型、生态型、效益型转变。2007年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6.8%。二是继续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坚决制止对风景区的破坏行为,提高风景名胜区的服务水平。
  加强污水和节水工作。一是加快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努力提高收费率,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利用全省污水处理监控体系,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动态管理。2007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49%。二是积极研究探索污水处理厂小型化发展问题,在沈阳、大连、营口等重点节水型城市,开展住宅小区中水使用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示范项目、雨水利用示范项目试点。三是继续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工作。2007年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1—2个,评选节水型企业20家,节水型小区20个。
  (七)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加快县域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是加大村镇规划修编工作力度,全部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编制,100个中心镇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率达到80%。以县域工业园区规划为突破口,突出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的调控作用,使中心镇重点建设地区的详细规划编制率要达到50%。通过科学规划,指导县城及其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扩展城镇规模、发展县域产业服务。二是认真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面的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城投公司,搭建县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开展项目的筛选和申报,积极利用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贷款。今年要全力抓好20个省补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强化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地位,以市、县两级政府为主体,发挥省补助村庄环境整治规划资金的作用,完成全省1000个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编制任务。二是按照“突出规划,整治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引路,稳步推进”的原则,树立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别的范例,正确引导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积极组织和有效引导200个省级试点村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和环境整治实施工程,做好技术服务和政策保障工作,防止大拆大建,保护农民利益。
  (八)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
  严格抓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贯彻落实。今年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沈阳、大连等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要抓好居住建筑节能率65%设计标准的贯彻落实。建制镇和农村建房要积极贯彻节能率50%设计标准。建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对设计、审图、施工、检测、监理、监督、验收等各环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认真抓好建筑节能和新能源利用示范试点。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分别进行住宅节能率65%试点,公共建筑节能率50%试点。二是开展太阳能利用技术试点,综合利用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资源技术试点工作。三是开展村镇节能房屋建设试点。四是开展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示范、建筑能效测评试点及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推行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
  抓好  成熟技术、产品和技术集成的推广应用。一是在住宅区建设中积极推广污水处理、雨水收集利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发电等集成技术,探索建设领域节水、节电、节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利废的最佳途径。二是重点推广新型高效墙体和屋面保温节能材料、高效节能门窗、供热采暖系统温度分室控制和热能计量技术等节能技术。三是加大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力度,重点做好太阳能光热和太阳能光电技术、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四是大力推广新型框架结构、框剪结构、钢结构、新型砌块结构体系,大力发展煤矸石砖、粉煤灰砖等各类新型墙材。
  (九)不断加强法治和廉政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建设系统实际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加强立法工作,今年力争出台《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把行政复议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规范政府行为,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运行建设厅审批大厅,转变行政审批方式,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各市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增加审批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好各级建设系统窗口服务的平台作用,努力创建“依法、公开、服务、廉洁”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强化源头治理和源头防范各种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除调处化解年”活动,建立信访稳定评估机制。建设系统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调处事涉政策、事涉群体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个案,确保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防止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一是按照省政府和建设部的部署,结合我省建设系统的实际,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软环境建设、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以“民心网”为纠风工作平台,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行业风气、行业行政管理和热点难点问题。为全省建设事业全面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十)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和教育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文明建创活动。一是积极推进12319服务热线工作,扩大12319服务热线的辐射面,力争年底前大连、本溪、锦州、辽阳、朝阳5个城市开通12319服务热线。二是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创文明行业、让人民满意”主题实践活动为重点,继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三是继续做好发现和宣传优秀典型工作,在全系统形成崇尚文明、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大力促进行业协会发展。一是结合行政许可法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把属于为会员提供服务,搞好行业自律和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职能交给社团;将能够由社团承担的某些行业管理以及服务性职能委托给具备条件的社团。二是做好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规划的制定、业务指导、党组织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有具体部门抓,有专人管,真正把社团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努力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和指导建设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修订建设行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标准,建立更加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三是做好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年培训和鉴定1万人以上。
  同志们,今年是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是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把握形势,抢抓机遇,克服困难,锐意进取,把城乡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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